红河州多举措促财政高质量运行|世界快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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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今年以来,红河州以“审计质效提升行动”为抓手,强化研究型审计思维,坚持前瞻性思考,以新视觉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,转变思维定式,创新审计理念,实现财政审计提质增效。
精细谋划,做足审前功课。红河州加强审前调查,召开研讨会分析研究,借鉴同类型审计项目实践经验,做好审前“预习功课”。充分听取意见、建议,分析整理出不同模块审计事项及问题清单,明确审什么、怎么审,列出审计人员后评估对应清单,项目化、清单化、具体化抓落实,促进财政审计目标实现。“以审代训”聘请外部专家,形成专业齐全、优势互补的审计阵容,推行“重大事项快速反应”工作法,拓展“跳出框架看审计,跳出账本查问题”效应,提升财政审计质效。
创新方式,做实审计过程。红河州坚持聚焦实践、聚智一线,紧盯重点环节,推行“日报告、周讨论、月调度”现场审计例会制度,以“周讨论”深化研究型审计专题务虚会,调动审计人员建言献策,做深做实做细审计实施。通过采集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等数据,强化团队研究、智库助力、数据引领等措施,针对屡审屡犯、社会热点难点堵点问题,通过比对数据、关联分析、经验总结,精准筛选甄别问题疑点,增强审计的精准度和穿透力。对涉及项目的11个县市57个乡镇413个村组及州级3个部门全覆盖开展审计调查,完成169份取证事项、153份工作底稿和1103份审计调查笔录。依法依规对审计核实发现的4大类64个问题严肃处理,实现一审多项、一审多果、一果多用目标。
综合研判,提升成果效应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,推动出台《红河州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》《红河州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19项规章制度,促使有关县市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等4项制度,规范财政资金运行管理。紧盯审计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加强与纪委监委、人大、检察、督察等部门贯通协同,形成监督合力。对超期限未整改到位的8个事项发函催告、约谈问责,促进整改率达90%以上,推动财政审计实现量与质的飞跃,积极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。
(责任编辑:陈楠 审核:卢秀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