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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世界快播报】敲诈勒索罪跟诈骗罪有哪些不同

法务网     2023-06-18 09:58:12
一、

敲诈勒索罪跟诈骗罪有哪些不同

敲诈勒索罪跟诈骗罪的不同点是:

1.不同客体: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,而且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。

2.不同的客观表现形式:诈骗罪侧重于行为上的“欺骗”,即采取捏造事实、隐瞒事实的手段;而敲诈勒索犯罪强调“敲门”,即实施威胁、威胁、恐吓等行为。


【资料图】

3.被害人移交财产的主观状态不同:被害人在被骗后自愿移交财产;敲诈勒索罪的受害者害怕“被迫”交出财产。

4.备案标准不同:诈骗犯罪,金额3000元以上;数额巨大,超过5万元;数额特别大的,超过二十万元;敲诈勒索犯罪,数额2000元以上;数额巨大,超过2万元。

二、

敲诈勒索罪构成四要件有什么

找法网提醒您,敲诈勒索罪构成四要件有:

1.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;

2.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、要挟、恫吓等手段,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;

3.主体为一般主体;

4.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。

三、

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

敲诈勒索罪的管辖的确定是归公安机关管辖。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十五条,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。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,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。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。犯罪行为发生地,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、开始地、途经地、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;犯罪行为有连续、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犯罪行为连续、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。犯罪结果发生地,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、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、藏匿地、转移地、使用地、销售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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