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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伦偷漏税被罚1.06亿元背后商业版图浮出水面

北京商报     2022-03-18 11:41:05

曾拍摄《香蜜沉沉烬如霜》《欢乐颂2》等众多影视作品的演员邓伦,因偷漏税被监管部门处罚。3月15日,上海市税务局通过官网公布邓伦偷逃税案件情况,并对邓伦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1.06亿元。消息一出,众人在关注邓伦偷逃税一事细节的同时,也让邓伦背后的商业版图渐渐浮出水面。

经查,邓伦在2019-2020年期间,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,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.82万元,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.32万元。在税务检查过程中,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.03万元,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。综合考虑,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1.06亿元。

邓伦致歉表示“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,我已深刻自省,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,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,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”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邓伦2012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《花非花雾非雾》,随后出演了《白鹿原》《香蜜沉沉烬如霜》《欢乐颂2》等知名影视作品。

在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看来,该事件是对明星整顿过程当中的组成部分,可能会促使明星主动补缴税收,而这种偷逃税的行为则会对明星群体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,整个社会对明星群体的不信任感可能会增强,“现在的监管首先会规范纳税的行为,加上大数据在监控,本身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。同时,监管也要把明星和支付明星报酬的公司的诚信结合起来,如果出现相关问题,公司也应该受到惩罚,而不仅仅是明星个人,这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也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成效”。陈少峰说道。

追缴并罚1.06亿元的数字令人们好奇邓伦究竟将事业版图做得有多大。北京商报记者发现,如今邓伦早已不限于影视圈,已在餐饮等领域进行布局,同时商业代言也覆盖了奢侈品、食品、生活用品等多个领域。

据天眼查App显示,邓伦名下共有两家公司,分别为邓伦(上海)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,成立日期则分别为2016年和2018年。目前,以上两家公司均处于存续状态,且为邓伦100%持股。

另据公开资料显示,正将市场铺向全国更多领域,预计2024年在全球布局1000+门店的火锅品牌“火社火锅”,也与邓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。尽管在天眼查App上火社火锅关联公司与邓伦并无直接关联,但在火社火锅的官网介绍上,则明确注明了“公司由‘火社火锅’创始人郭家熙先生和明星邓伦先生共同创立”,同时在品牌宣传上也不乏邓伦的形象图片与介绍,打造出了明星店的招牌。

而在商业代言上,邓伦通过多年的发展也收获颇丰,不仅在奢侈品领域中有宝格丽官宣邓伦为中国区品牌代言人;在与大众距离更近的食品、生活用品、高科技家电领域,包括君乐宝、清扬、久久丫、云米在内的品牌同样也与邓伦存在代言关系。

然而,此时邓伦的商业版图已随着此次事件而产生了裂缝。就在事件发生后不久,云米便发布声明称,“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先生的合作关系”。

“除了税务方面,近年来文娱领域在艺人艺德、薪酬制定、公司经营、盗版侵权等多方面均加强监管,证明了相关监管部门净化并整治文娱行业的信心。”电视评论人孙禹认为,这对于整个市场而言是一件好事,“此前文娱行业发展虽快,但漏洞与弊端的出现也成为侵害行业良性发展的一颗颗蛀牙,如果不及时拔除,会使整个市场向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,过往的快速发展也容易成为昙花一现,因此只有拨乱反正,恢复正常发展秩序,才能真正推动文娱行业迈上新一阶台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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